我正在和一位买家合作,他想一次对三处房产提出报价. 她说,当她决定购买哪一份合同时,她将终止其中两份合同. 这合乎道德吗??
没有法律或法规禁止你的买家在同一时间对多个房产进行报价. 类似的, 《职业道德守则》并不禁止你代表一个买家同时对多个房产进行报价. 如果买方对所有三处房产都有终止选择权, 她有权在选择终止期限内终止两份或全部三份合同. 然而,这是有风险的,你可能想要与买家沟通. 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期权费的, 可以认为买方没有有效的终止选择权. 在这种情况下, 买方可能没有能力终止一项或多项合同, 这可能使买方在合同上有义务购买多处房产.
同时提供报价是一回事,但对我来说,签订多处房产的合同而不向上市代理披露这一点,让我觉得很无聊. 这种事情对上市的势头是如此有害,当它在期权中失败时,由于财产没有过错. 我会2021十大正规彩票app我的买家这是近乎恶意的,并鼓励他不要这样做. 我曾经有一个买家在我的一个房源上这样做过,我作为房源代理吸取了教训. 作为一个上市代理,协商一个有意义的期权费… 阅读更多»
百分百跟Mica说的一样!
这很公平, 毕竟,无论是卖方还是卖方的代理都没有义务让你(买方的代理或买方)知道卖方已经签署了一份完整的备份合同. 在疯狂的卖方市场期间, 如果一个买家想要一个灯泡之类的东西, 卖家会振作起来, 什么也不说, 不回应,等待买家终止合同,同时知道他们有一个更强的报价,或者我应该说“另一个报价”。, 在同一产权公司用定金和期权钱完全签署. If… 阅读更多»